湖南保监局日前公布《2011年12月行政处罚事项》,12月份湖南保监局共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浏阳营销服务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星沙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云溪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这六家分支机构进行了处罚,此外,还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总计处罚金额为34.9万元。
其中,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三个分支机构受罚,包括湖南分公司浏阳营销服务部、湖南分公司星沙营销服务部、株洲中心支公司,三个分支机构以及相关负责人共计罚金13.6万元。被处罚的主要原因为直接业务虚挂个人保险代理人名下套取资金、虚列费用套取资金。
此外,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云溪支公司因利用银保客户经理工号虚挂个险代理人业务套取资金,被罚4万元,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4000元、3000元。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会议费、公杂费等套取资金,被罚10万元,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5000元、1万元。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会议费套取资金,被罚4万元,相关负责人也被处罚5000元、3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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