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月29日电(记者郭雅茹、王军)“现在有了这个,看病不用掏钱了。”拿着医保卡,今年68岁的色拉寺僧人强久这样告诉记者。
2011年11月,西藏自治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僧尼,不受户籍限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在寺庙所在地按照自治区现行规定统一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近年来,西藏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族群众的住房、教育、交通、医疗等生活和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在“民生阳光”的照耀下,各族群众的日子过得越来越“暖”。
安居工程使“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好屋”
“过去我们的屋子又矮又暗,冬天还漏风,做饭时满屋都是油烟。去年我们家住上了政府补贴的安居房,全家人别提有多高兴了。”西藏那曲地区聂荣县白雄乡4村藏族牧民央嘎姆在安居房前对记者说。离她家新房几米远的地方是一栋又低又矮的旧房子,那是央嘎姆一家人住了30年的土坯房。
据央嘎姆介绍,现在她们家的这栋安居房,房屋面积有120多平方米,一共有3间房屋。“整个房子,家里掏了1.8万元,剩下的4万多元是政府补贴的。”央嘎姆说。
2006年起,西藏实施了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搬迁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对改善住房条件的农牧民予以补助,从普通农牧民家庭到绝对贫困户,补助标准从1万元到2.5万元不等,最大限度降低了农牧民群众的建房成本。安居工程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迁则迁”的原则,尊重农牧民群众的自愿选择和生活习惯。如今,无论是在藏北草原、藏东森林,还是在藏南河谷,一栋栋崭新而又不失西藏特色的农牧民住房格外引人注目。西藏农牧民正在安居工程的帮助下,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居者有好屋”的梦想。
据统计,截至“十一五”末,西藏农牧民安居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70亿元,使全区住房条件比较差的27.48万户、140余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舒适的房屋。“十二五”期间西藏将继续加大农牧民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截至2011年11月底,西藏共投入33亿元资金,完成了6.2万余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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