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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28省区、市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29 14:4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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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月29日电 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消息,日前,《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规划指出,截至2010年底,已有28个省(区、市)达到了省级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97.9%的县(市、区)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规划要求,继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及克山病。

  规划指出,中国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国家,主要地方病有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中国外环境普遍处于缺碘状态,除上海市外,30个省(区、市)都曾不同程度地流行碘缺乏病。

  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分布于9个省(区、 市)的115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3000余万。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13个省(市)的188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3582 万。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28个省(区、市)的1137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8728万。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分布于7个省(区)的 316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3100万。

  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于2个省的12个县,受威胁人口约122万。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 于9个省(区)的45个县,且在19个省(区)发现生活饮用水砷含量超标,受威胁人口约185万。

  大骨节病病区分布于14个省(区、市)的366个县 (市、区),受威胁人口约2197万。

  克山病病区分布于16个省(区、市)的327个县(市、区),受威胁人口约3225万。

  规划提出,截至2010年底,已有28个省(区、市)达到了省级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97.9%的县(市、区)达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已查明的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基本落实停止供应碘盐措施;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率达到92.6%;基本完成已知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中、重病区的饮水安全工程和改水工程建设;基本 查清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的流行范围和危害程度;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已知病区基本落实了改炉改灶或改水降砷措施;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家庭主妇的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99%以上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X线阳性检出率降到20%以下;克山病得到有效控制。

  规划提出,西藏、青海和新疆3省(区)仍处于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水源性高碘病区和地区尚未全面落实防治措施,西部地区局部仍有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尚有部分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未完成改水,局部地区的大骨节病病情尚未完全控制。

  规划要求,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4省(区)9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其他省(区、市)95%以上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

  规划指出,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的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及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危害。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降低人群摄氟水平。基本消除大骨节病及克山病。

  规划指出,在消除碘缺乏病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继续实施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控策略。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进一步加强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缺乏病严重流行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施行碘盐财政补贴政策。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地区,要加强对碘盐生产、销售的监管,确保合格碘盐持续供应,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高危人群并采取应急强化补碘措施,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在普及碘盐的同时,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因疾病等原因不宜食用碘盐的居民购买不加碘食盐。动态监测人群碘营养状况,适时调整食盐加碘浓度,根据不同地区各类人群的不同碘营养需求,提供不同含碘量的碘盐,供消费者知情选购。

【 作者:王慧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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