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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规定拟再升级 汽车包修期限有望延至3年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8 08:45:00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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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质量鉴定难题

  质检总局组织建立专家库,各级质监部门可选专家参与调解

  “我的汽车买来没几天发动机就漏油,经销商也找不到泡过水的痕迹,可生产企业就说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我不服气,可是到生产企业认可的检测机构做质量鉴定太贵了,要上万元,而且也搭不起那个时间。”北京市民刘先生说,“汽车三包规定所有条款都是针对质量问题的,要是没有个权威第三方机构来鉴定是不是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怎么保障?”

  对于汽车产品质量鉴定难的问题,在第二版征求意见稿中,质检总局提供了解决方案。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专家库;经争议双方同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机构可以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

  据介绍,专家库里既有技术专家,也有法律专家,在当事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从而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

  增加罚则条款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另一个重大修改,是增加了罚则内容。如果企业违反汽车“三包”规定,最高可罚款3万元。

  增加罚则内容,当然是一项进步。但也有消费者反映,3万元的罚款,对汽车企业而言实在太少了,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刚刚买了车的徐女士就说:“这样的罚则,有还不如没有。一辆好车,光是换一个发动机,成本说不定都不止3万元。生产企业一看到才罚3万,交罚款比遵守规定更划算,那谁还遵守规定啊?”

  但专家指出,汽车“三包”规定目前还是部门规章,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部门规章的罚款,3万元已是最高额度。罚则的意义并不在于罚款数额本身,而在于为惩处违规企业提供依据。

  而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此外还规定了“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专家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依法向社会公布”比“最高罚款3万元”更有震慑力。企业最害怕的是来自市场的处罚。而比罚款更有意义的,是帮助消费者甄别企业的良莠。

【 作者:魏巍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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