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浙江省高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维持死刑判决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8 18:00:00   来源:浙江在线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吴英案民事部分发回重审 吴英坚持自己出庭辩护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记者 施宇翔)

【 作者:吴博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