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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社会组织12年58次申请登记无果(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2-01-17 09:12:00   来源:新京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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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支招

  社会组织登记遇困怎么办

  1、如果社会组织协调所在领域行政部门做业务主管有困难,民政部门可帮助协调;

  2、如果社会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可帮助寻找合适的业务主管部门;

  3、对于协调不到合适业务主管单位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又的确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不可替代的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政局已开始探索“一手托两家”,兼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

  - 追访

  北京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

  今年将加大扶持力度

  会后,市残联副理事长郭克利表示,由于对“慧灵”的事还不太清楚,还需进一步了解。他称,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发达的社会组织,光靠政府肯定包办不过来。这种需求的落差,在中国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程度。

  现在有社会组织登记不上,主要是因为体制上、观念上的各种矛盾交错着,这种思想观念要老作怪,社会服务就搞不起来。因此,各级政府的观念应该转变。“像北京慧灵就是,找‘婆婆’都找不着。”

  今年,市残联将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计划发展、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并专门成立社会办,主抓社会组织工作。各区县残联也要求有专人负责社会组织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

  开始探索“一手托两家”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协调不到合适业务主管单位的创新型社会组织,又的确在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或社会服务领域做出不可替代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市民政局已探索“一手托两家”,兼任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单位。

  去年截至10月31日,在市社团办成功登记的社会组织86家,其中28家由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不过,对于在京开展工作的近万家草根组织来说,在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仍显艰难。对很多公益维权类、针对某种疾病专业服务类的草根组织,几乎没有单位愿意做其业务主管,而民政部门的审核也很审慎,多遵循现行法规中“一业一会”的规定。

  - 他山之石

  广东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

  去年11月22日,广东出台社会组织管理新规定,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从今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需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同时,行业协会将允许一业多会。 (本报记者 王卡拉 魏铭言)

【 作者:阚枫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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