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与ExperExchangeInc。(下称“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终于告一段落。昨天夜间,汉王科技发布公告称,在与南开越洋的诉讼中,汉王科技取得阶段性胜利。
公告显示,2012年1月14日,汉王科技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的裁决书,裁决结果显示,驳回南开越洋的仲裁请求;驳回汉王科技就南开越洋违反双方于2002年4月21日签订的《RTK软件许可协议》第17条而要求其赔偿130万元;并由南开越洋承担汉王科技在本仲裁案中产生的费用。
汉王科技称,上述仲裁事项对2011年利润不产生影响。经初步估算,应有南开越洋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若能收回此款项,将相应增加汉王科技收款当期的利润。汉王科技相关人员称,上述诉讼结果虽不是终审判决,但除非是仲裁庭违法或者仲裁庭受贿,否则南开越洋不能继续提起诉讼。(记者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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