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车再补票,以租代征搞开发
关于滦平县国土局一再错发土地证的故事,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1998年8月,张新峰参加了滦平县在北京组织的“招商引资”。他被滦平县政府的优惠政策吸引,决定前往投资。
最初,张新峰与滦平县旅游局签订了合作开发碧霞山风景区的协议,但后来旅游局退出,张新峰自己成立公司,单独开发该项目。
其间,因旅游开发需建造相关建筑和设施,要在风景区内征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张新峰多次找到县政府、国土局和旅游局的相关领导,请求批复用地。为解决征地问题,2000年4月11日,由时任滦平县常务副县长的苏爱国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确定由土地局牵头并负责办理征地手续,“在2000年5月12日前办结并将合法土地使用证发给公司”。
同年4月27日,碧霞山旅游公司与一家名叫“承德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签署“土地变更协议”,确定前者获得后者的土地62.4亩。随后,碧霞山旅游公司投入400多万元,对相关土地实行“三通一平”
但在施工过程中,碧霞山旅游公司一直未获得上述土地的相关证件。张新峰多次找到滦平县委及土地局的相关领导,希望能完善这62.4亩土地的相关手续。
后来,时任滦平县副县长的武永东代表县政府找到张新峰,告知其“先上车再补票”,用“以租代征”的方式进行开发。于是,碧霞山旅游公司按照上述指示,交付了两年的土地使用金。
办好了证,却开不了工
此后的一年多,碧霞山风景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终于起步。其间,碧霞山旅游公司在向滦平县土地局询问用地手续的办理进展时,总被告知“正办着呢,别急”。
然而,滦平县土地部门先“急”了。
“2001年5月,河北省举行土地执法大检查。滦平县的土地部门发现碧霞山风景区的有关地块还处于‘以租代征’的状态,没有相关证件,于是催碧霞山旅游公司赶紧去办土地证。”房玉奎说。
张新峰也向记者证实,2001年6月,他多次接到滦平县土地部门催他去办证的电话。于是,他在2001年6月6日来到滦平县土地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一本土地证是在饭桌上办的。”张新峰说。“但里面有差错。”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这第一本编号为“滦国用(2001)字第014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用途为“旅游”,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38年11月30日”,使用权面积为“41614.58平方米”(即62.4亩——记者注)。
但这本土地证上有一处错误——“土地使用者”一栏填写的是“张新峰”。
“这是公司搞旅游开发,怎么能写我的名字呢?”张新峰当即表示异议。
于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员又送来一本土地证,这一回,“土地使用者”一栏填写的是“滦平碧霞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余内容与第一本土地证一致。
“这本证虽然写的是公司名称,但是写错了。我注册的公司名称是承德碧霞山旅游公司,但土地证上写的是滦平。”张新峰对此有些哭笑不得——两个多月后,2001年8月22日,他才拿到写对名称的土地证。
尽管前两本土地证的土地使用者信息都存在瑕疵,但张新峰还是按土地局的要求,在6月6日交纳了复耕费、手续费等费用。此外,他还想把每亩8000元,总计49.92万元的征地补偿款交给土地局,但土地局让他把这笔钱直接交给被征地的西营村村委会。然而,当时的村委会主任以没有见到县里的公告为由,拒绝收这笔钱——而正是因为征地补偿款没能给出去,让这第三本所有信息都填对了的土地证难以奏效。
本以为拿到土地证,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开发了的承德碧霞山旅游公司,在相关土地上施工时,遭遇了村民的阻拦。一些村民开始破坏施工机械,驱赶施工人员——他们的理由是,虽然承德碧霞山旅游公司持有土地证,但相关土地并未被征用,仍是“以租代征”的形式。因此,只能在这些土地上搞种植,不能搞建设。
无奈之下,张新峰只好又去请滦平县有关领导协调,而旅游开发项目也不得不陷入停滞。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