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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警总队通报两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22 05:29:13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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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相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如下:

陈新峰,大货车驾驶人陈新峰涉嫌交通肇事罪,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

周国忠,大客车驾驶人周国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

孙胜光,系智明教育基地员工,安排车辆严重超员行驶,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

沈学斌,驻马店市古城中学校长,放任严重超员行驶行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为配合对死难学生家属的安抚赔付工作和受伤学生的救治,16日转取保候审。

张建立,驻马店市古城中学副校长,放任严重超员行驶的行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16日转取保候审。

韩华,驻马店市古城中学八(2)班班主任,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16日转取保候审。

韩鹏,智明教育基地市场拓展部副经理,发现校车超员情况不予制止,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刘灿,智明教育基地市场拓展部经理,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戴明后,郑州市铭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租赁给驻马店市智明基地非法改装加座的大客车接送学生,放任严重超员行驶的行为发生,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郑长宏,郑州市铭煜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区域负责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12月16日被刑事拘留。

智明教育基地总经理李镇、大货车实际车主刘卫杰,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逃,现正全力抓捕。

社旗11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

有关责任人被移送起诉

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武春生

本报讯 昨日,记者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10月7日6时30分许,S333线社旗境内,崔正领驾驶的大货车与邢建军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正面相撞,造成11人当场死亡。在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司机、车辆所有人、所属公司领导等被依法追责。

崔正领、邢建军二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案发当日,崔正领被社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并移送起诉,现在社旗县看守所在押;邢建军因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

车辆实际所有人张俊生没有督促驾驶员参加安全例会,未加强对驾驶人崔正领的安全管理,没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逃,社旗县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

豫QA8629号(豫QB388挂)大货车所属的驻马店汽车运输总公司货运第七分公司副经理吴振华、安全员鲁建华,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10月23日被社旗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逮捕,并移送起诉,现在社旗县看守所在押。

警方介绍,该起事故反映出:一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驻马店运输总公司未能提供崔正领参加安全例会的记录,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监管不力。另外据崔正领供述,他从2009年驾驶该车至今没有参加过安全例会和学习。

二是豫R6Q265号小型客车非法营运。邢建军印制名片,招揽乘客,驾驶豫R6Q265号小型客车从社旗县移民新村至淅川县来回往返,无客运营运证,多次从事非法营运。

【 作者:记者 张玉东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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