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多一元,税后差一截
记者:之前有报道称,“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袁小强:对于“税前收入多一元,税后所得差一截”这种说法,我们的理解是:面临税率临界点时,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所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该有意识地请税务专家协助做一些个人所得税筹划,合理确定月收入和年终奖的比例关系。
举例说明下:某甲年终奖是108000元,除以12个月为9000元,按适用税率20%和速算扣除数555计算,应纳税额为:108000×20%-555=21045元,税后所得为:108000-21045=86955元。
某乙年终奖为108012元,除以12个月为9001元,按适用税率25%和速算扣除数1005计算,应纳税额为:108012×25%-1005=25998元,税后所得为:108012-25998=82014元。
由此可见,乙比甲年终奖多拿12元,但税后所得反而少:86955-82014=49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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