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
从12月26日起,对存放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辆实行差别化收费。
根据“中心区域高于边远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原则,结合交通拥堵状况,将市内城区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
一类区域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
这个区域实行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相结合,具体标准如下:
路内停车位收费
白天(7时~21时,下同):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7时~9时,17时~19时)。
夜间(21时~次日7时,下同):路内停车位按照原规定免费停放。
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
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
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
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
二类区域范围: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并执行原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夜间5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夜间5元/次。
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夜间停车位均为3元/次。
三类区域范围:二类区域以外的市内城区为三类区域。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调低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由原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一律降为2元/次。
夜间公共停车场收费:由5元/次降为4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
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为2元/次,夜间为3元/次。
机动车在停车场停车20分钟(含2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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