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熊堰秋)12月26日起,郑州市将对城区机动车存放实行差别化收费,对存放在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机动车辆,收费标准较以前有较大不同。
据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宏元介绍,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借鉴其它城市做法,依据市内城区交通拥堵程度,将城区划分为一、二、三类区域。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实行机动车存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按照“中心区域高于边远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原则,对市内城区实行机动车存放服务差别化收费,目的就是为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周转率,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
区域范围和收费标准
(一)一类区域
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西,陇海路以北,大学路、南阳路以东,金水路段(医学院立交桥至大石桥立交桥)东南、黄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该区域实行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相结合,具体标准如下:
1.路内停车位收费
白天(7:00—21:00,下同):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4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其中高峰期内每小时收取2元(高峰时段为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
夜间(21:00—次日7:00,下同):路内停车位按照原规定免费停放。
2.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
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3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
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
3.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
白天原收费为4元/次。现收费第一小时2元,以后每小时收取1元。
夜间执行原收费标准:5元/次。
(二)二类区域
范围:一类区域以外,未来大道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农业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两侧停车场)。该区域仍实行计次收费,并执行原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地上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道路两侧停车位4元/次、夜间5元/次(路内停车位夜间免费停放);其他公共停车场3元/次、夜间5元/次。
2.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白天、夜间停车位均为3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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