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郑州市政府关于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办法的全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16 10:23:44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后,拟实行BT模式融资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业主编制BT模式建设方案。

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对BT模式建设方案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未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采用BT模式。

第九条 BT模式建设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总投资;

(二)BT模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的成本效益比较分析;

(三)BT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四)确定投资人的方式;

(五)投资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

(六)BT项目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七)回购条件、项目移交方式及程序;

(八)投资成本与收益测算,回购总价(包括回购基数、利息等)的计算方法,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和支付计划;

(九)项目履约保障措施;

(十)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

(十一)市政府要求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项目业主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的BT模式建设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业主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组织BT项目招投标和谈判;

(三)依法确定BT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

(四)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包括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及移交等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按时向市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推进计划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等书面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阶段性成果等相关材料;

(七)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回购、移交等工作。

【 作者:  编辑: 赵静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