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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黑团伙21名被告被控七宗罪 重金攻陷公安局/图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15 17:33:25   来源:华声在线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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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揽工程垄断市场,敛钱上百万

  湘乡人早餐爱吃米粉。可在2002年至2004年间,湘乡的米粉市场由王建军团伙与谭卫清、彭琰、廖启云(3人均已获刑)等人合伙垄断、非法控制。他们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对米粉厂强行压价。2004年6月19日凌晨,他们又将不愿受其控制的湘乡光明米粉厂老板周钢、朋友曾和砍伤。

  王建军黑恶团伙还不断插手、强揽、霸占湘乡市区的工程项目,还通过收保护费、帮人“了难”等方式巧取豪夺,非法获利,几年时间便聚敛了上百万的不义之财。

  2009年7月,湘乡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王建军犯罪团伙立案侦查、取证,于2010年12月成功将其铲除,收缴各种砍刀、刺刀30余把、钢管等作案工具50余根、枪1支,查封、冻结该组织资金100万余元。目前,该团伙仍有部分成员在逃。

  打黑扫描

  湘潭今年来审判的涉黑团伙案

  李湘铭涉黑团伙案

  2011年7月8日上午,以原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湖南众一集团董事长李湘铭为首的涉黑团伙案,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李湘铭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2万元。对涉案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14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127.7万元,对涉案的被告单位湖南众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罚金100万元。

  王永中涉黑团伙案

  2011年9月23日上午,王永中涉黑团伙案在湘潭一审宣判。作为王永中涉黑团伙案的2名首犯,王永中被一审判处死刑,并处罚金210万元;吴小平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70万元;团伙成员章迪钧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4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7年6个月不等。

  张立新涉黑团伙案

  2011年9月14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立新涉黑涉恶团伙案,以被告张立新为首的28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该案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和社会性质、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贩卖毒品、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故意伤害等8个罪名。

【 作者:  编辑: 禹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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