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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云南第一涉黑案黑老大与情妇获死刑 幼女成孤儿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14 11:27:48   来源:中原网综合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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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犯罪团伙公开宣判

  昨天,昆明南窑“黑老大”蒋家田及其情妇杨菊芬、团伙成员谢明祥3名罪犯被宣布执行死刑。同时,还对蒋家田涉黑团伙其余38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宣判会场上,3个死刑犯显得非常淡定。

  “黑老大”被控9罪名

  杨菊芬是蒋家田的情妇,自从她跟了蒋后,将家人也一步步推入罪恶的深渊。

  经过精心策划,她让父亲杨国应担起了联系境外毒品货源的“重任”,让大哥杨枝能参与运输,运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亲蒋满英的住处,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

  2008年9月12日,杨国应再次来到了南伞口岸,这已不是他第一次来“背”毒品,但这一次,卖家“老顺”不愿送货。杨国应惟有偷渡到缅甸,可当他背着毒品刚走进国门10多米,就被边防武警抓了个正着。他随身携带的旅行包里,装有19块毒品海洛因,重近7公斤。

  正是因为杨国应的落网,警方锁定已久的蒋家田、杨菊芬等几个毒瘤得以拔出。2008年9月16日,蒋家田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他手下的骨干成员也纷纷落网。

  2009年9月25日,被称为“云南第一涉黑案”的“南窑蒋家田黑帮”,其“老大”蒋家田及他手下的41名成员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机关对包括蒋家田在内的41名团伙骨干成员提起公诉,其中,“黑老大”蒋家田被控涉嫌9大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盗窃罪。

  “黑老大”难逃一死

  2009年12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蒋家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41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蒋家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出售持有假币罪和诈骗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蒋家田死刑。同时,蒋家田情妇杨菊芬、其父杨国应、手下谢明祥也被判处死刑;负责销售毒品的李文彩被判处死缓,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李文彩、蒋满英等人的量刑适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二审改判杨国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风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处罚金1万元。

  情妇之坠落

  打工女傍上“黑老大”

  出生在保山市龙陵县的杨菊芬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在家,帮母亲蒋满英做些简单的农活和家务。那时,她对于金钱的概念,只不过是在改善家里的生活水平之余,能有点多余的闲钱为自己置办几件化妆品。

  16岁,杨菊芬到瑞丽打工,结识一张姓朋友。2004年,在昆明开洗脚城的张某邀她帮忙。正是朋友的关照,无意间促成了杨菊芬与蒋家田的相识。

  当蒋家田提出要和她在一起时,杨菊芬23岁,拿着每月几百块的工资。面对蒋家田的经济实力和“江湖地位”,杨菊芬难抵诱惑。很快,她与蒋家田同居。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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