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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查校车交通违法 规定时速一律不得超过60公里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14 06:15:10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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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警对校车交通违法“零容忍”

(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马二京)

面对日益严峻的校车交通安全形势,昨日,省交警总队号召全省交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查校车交通违法,提醒其他车辆避让校车,确保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

11月16日,甘肃正宁县发生一起校车交通事故,造成18名幼儿园学生死亡;时隔不到一个月,12月12日,江苏丰县又发生一起校车交通事故,造成15名小学生死亡。前一阶段,我省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联手,专门对校车进行了摸排整治,但校车的交通安全隐患还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恶性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要求全省交警对校车交通违法“零容忍”、“零懈怠”,全力以赴保障校车交通安全。

全员上路,严查严处。校车一律不得超员,行驶速度一律不得超过60公里。全省交警全员上路,路面交警实行责任制,对途经的校车严格检查,凡不符合校车安全条件,驾驶人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超员、超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理。

排查隐患,责任倒查。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隐患进行彻底排查,落实责任,凡发生校车交通事故,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城市派出所、农村交巡警中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护卫天使”活动,在学生、幼儿上下学期间,派出专人到学校周边维护交通秩序;校车、学生有优先通行权;学校老师要护送学生过马路;其他机动车在学生过马路、上下车时要停车避让。

加强宣传,举报有奖。通过各类新闻媒体,不间断播报校车交通安全提醒、提示,提醒家长不让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不坐超员车;督促学校落实校车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校车交通违法;呼吁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及时举报校车交通违法,对查证落实的立即兑现奖励。

【 作者:记者 李萌  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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