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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官员复出应更加公正透明 建立科学“复出”机制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2-07 14:11:03   来源:人民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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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州市委组织部向记者出示的关于邱建国、苏建国两人任命的情况说明。 新华社记者李兴文摄

  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黄县凤冈镇发生拆迁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率队在机场拦截欲赴京接受采访的拆迁户家属,时任县长苏建国率人到医院抢夺死者尸体,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

  事发后7天,抚州市委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邱建国、苏建国被立案调查,但是此后一直未见有调查结论公布。

  2011年12月2日,新抚州网新闻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首位官员出任新职。”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中国网事”记者登录抚州市公路网,看到“领导介绍”一栏注明:“苏建国,研究生学历,现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

  两位官员的复出引起网民不满,舆论几乎呈一边倒的状况。网民“公民西西弗斯(@pinge1978)”说,由纪委立案,还是检察机关立案?不知道。立案后是撤案了,还是认定两人无违法行为因而无需追责?不知道。免职是临时性的处理措施,还是定论性的责任追究?不知道。真问责还是假问责?这个总算知道了。

  网民“江锡钰”说,当时向全国人民宣布的立案调查结果不知所踪,却等来了二人双双复出的消息,这怎能不让网民们失望甚至愤怒?网民“徐林林”说,事实表明,“立案调查”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成了当地官方搪塞、敷衍公共舆论,为问题官员遮丑压惊的挡箭牌。

【 作者:范正伟  编辑: 禹亚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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