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扶贫标准,是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进入新阶段、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必然要求。新标准既有利于覆盖更多扶贫对象,使刚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农民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又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与区域发展差距的坚强决心。
标准提高不是否定以往成绩,扶贫成绩与标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范小建说,有人拿我国的扶贫标准与所谓的“国际标准”比较,说我国扶贫成绩大是因为标准低,扶贫标准提高后,扶贫对象大规模增加,我国扶贫成绩也应打折扣,这是一种误解。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我们以往的扶贫标准是比较低,因此中央明确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同时需要说明,按照中国政府上世纪80年代的标准,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将近2.5亿;根据世行提供的资料,如果按照世行向联合国推荐的标准,从1981年到2008年,中国的扶贫人口减少了6.76亿;前两年世行发表过一个研究报告,指出过去25年全球减贫成绩的70%左右来自于中国。可见,中国的减贫成就举世公认,以上数据也说明,扶贫成绩与标准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成绩的大小,关键是取决于决心和措施。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扶贫标准是国际惯例。根据我们初步掌握的情况,目前有88个发展中国家有扶贫标准,过去20年中,有35个国家调整过自己的扶贫标准,完全按照所谓国际标准来制定本国标准的只是极少数国家。
扶贫标准提高92%,但绝对值还很低,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前不久,美国政府人口普查局公布了一组数据,说美国的贫困发生率是15.1%。而按照中国政府新的扶贫标准,贫困发生率13.4%,有人怀疑中国还是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范小建说,美国的贫困标准是四口之家年收入低于2.2万美元,大约每人每天收入15美元。中国新的扶贫标准与美国标准不能简单相比,中国的人均GDP也还不到美国的1/10,排全球九十多位。尽管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非常清醒的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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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08年前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该标准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热量的最低营养需求为基准,再根据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费结构来进行测定。后来此标准随物价调整,到2007年时为785元。第二个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调整为1067元。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扶贫标准。此后,随着消费价格指数等相关因素的变化,2009年和2010年标准进一步上调至1196元和1274元。(记者顾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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