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我并不想和政府对簿公堂,因为我自小就有‘民不告官’的思想,但是从我提起行政诉讼那天起,我就一直坚信,我肯定能赢得官司,因为我相信法律!”昨天上午,辉县市上八里镇回龙村村民党保珠和任同岳一边在胜诉的判决书上签字一边说。大半年过去了,他们终于打赢了官司。
辉县市几家政府单位在没有履行任何法定手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的情况下,对当地上八里镇回龙村两户村民的房屋进行强拆,被村民告到法院。昨天,获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该强拆行为违法。
记者 何中有 王亚南 实习生 倪政伟
事件 在建房被强拆未见任何手续
辉县市上八里镇回龙村地处太行山深处。党保珠说,今年1月,经回龙村村民小组同意、村委会加盖公章,党保珠在自己承包的荒坡上修建了一栋二层楼房。
“我们一家六口人,居住在75平方米的石头房内,生活极不方便。”党保珠说,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同时也可以将剩余的房间当做旅馆,他们才举全家之力盖房。“哪料到,盖到一半就被强拆了,其间没给我下达任何手续”。
党保珠回忆,拆迁发生在今年4月20日上午。当时,辉县市国土资源局、辉县市规划局、辉县市公安局和回龙镇人民政府的80余名执法人员,开着10余辆执法车,将房屋强行推翻。“当天,我出门办事,回来后房屋就被强拆了”。
同村村民任同岳遭遇了与党保珠一样的情况,他同村委会签订有合同,缴纳有地籍款,修建了一栋六间二层的小旅馆。党保珠说,房屋被拆后,他们的损失分别是80万元和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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