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李丽)最新修订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同2003年版的标准相比,2011版的新标准在吸取以往伤害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安全规定更加严格。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8日在京召开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介绍了新标准的特点。
为避免伤害事故,新标准增加或修订了一系列安全规定,也提升了对器材质量和档次的要求。如增加了对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尤其是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做出限值规定;扩大了手及手指剪切、卡夹伤害间隙禁区的数值范围。新标准还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将主承载立柱的管材壁厚从不小于2.5毫米修订为“不小于2.75毫米”。
针对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存在的“只建不管”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新标准增加了“管理和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采购方必须对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器材配置和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相匹配;规定供应商在寿命周期内及时更换易损件。
会上介绍说,新的标准参考了日本、美国和欧洲等相关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技术含量已经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据介绍,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连续5年开展对室外健身器材质量年度检查,发现器材在标识、设计、安装和维护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且由于器材质量问题导致伤害事故时有发生。而原有标准的内容、规定宽松,门槛过低,不适应新的需要;同时,室外健身器材行业存在着剽窃、抄袭技术和产品、投标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现象,扰乱了市场和行业秩序。以上原因表明旧标准存在不足和局限性,急需通过出台新标准加以严格规范。
目前的新标准是在国家总局领导下,由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起草的。在面向广大社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征求意见,并经专家会审查及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该标准于去年9月正式发布,今年10月1日实施。
参与了此次标准制定工作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服务业标准部主任廖晓谦认为,这个强制性的新标准出台,将对保障群众的健身安全,规范健身器材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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