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定价权
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消息一经传出,即在业界引起强烈争论。民营石油企业甚至联合上书,以求在价改博弈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下称“中商石油委”)会长赵友山表示,缩短调价周期,会对缺乏油源的民营油企带来较大伤害。
赵友山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成品油流通过程复杂、环节众多。若走海运,国外最近的港口到我国都需要15天。“如果缩短调价周期至10天,油还在路上走,国内价格变了,很可能会给批发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就价改的一些问题,赵友山已上书有关部门,要求考虑到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
在缩短调价周期之外,调价操作方式上可能发生的改变,也是引起争议的一个话题。
按照现行规则,当国际油价满足调价条件后,国家发改委参照国内外形势、市场接受程度等对调价作出定夺,然后上报至国务院审批,获批后由发改委发布调价令。
而在新方案中,调价将改为按规则“一触即发”,审批环节将被取消。
在国家发改委前期方案中,定价权下放给中石油、中石化等几大石油公司是备选项之一。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新方案的改革意见为: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30美元/桶时,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可以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发改委不再发文。
出乎意料,该方案不仅遭到了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的反对,民营石油企业也反对,害怕市场空间被进一步挤压。
“社会上对这项改革理解有误。发改委的本意,不是定价权的完全下发,仅仅是发布权。机制还在,调不调价、调多少,还是随行就市、机制说了算。”中石油价格商情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在三大石油公司自行调价方案外,有关各方还提出了引进独立第三方代为发布调价令的折中方案。
实际上,定价权甚至仅仅是发布权,都是一个“烫手山芋”。每一次调价均遭到了较大舆论压力。虽然发改委一再做出解释,但外界对油价调整的质疑声从未停止。
比如,今年4月7日进行了一次调价后,国际油价震荡走高,国内油价始终按兵不动;但9月初,受欧债危机冲击国际油价大跌,按照业内计算跌幅早已超过4%的调价临界值,但调价令直至10月8日才发出。
发改委对此解释称:从国内市场看,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国家综合考虑了国内经济形势、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
现行调价机制的执行中确有调价滞后、反应缓慢的瑕疵,其核心在于定价机制界定不清、人为因素过多。比如规定满足“22+4%”的调价条件后,“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一个“可”字,留下了自由裁量空间。
“机制执行不到位是个问题,新改革需要做出修正。是请第三方发布调价令,还是几大石油公司自行调价,都不重要。机制本身更重要,制定出合理的机制并执行到位,定价就会更多地得到市场接受。”林伯强说。
林伯强进一步表示,现行机制还存在规则模糊、计算方式不透明的问题,比如移动平均价的计算、三大挂靠油种各自所占比重等等。若改由第三方代为发布调价令,这些机制细节都需要透明以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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