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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警方:12月1日前逃犯自首 犯罪较轻的可免予处罚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26 09:24:56   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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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刘德华)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逃犯罪人员12月1日前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予处罚。

据了解,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郑州警方已取得显著战果,抓获行动前网上逃犯1726人,其中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3人,命案逃犯19人,降网率达81.92%。

据介绍,警方印制了万余张《通告》将在全市进行广泛张贴,警方敦促仍负案在逃人员为自己争取一次从宽处理的机会,尽快投案自首。

【 作者:记者 刘德华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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