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项目至今没有安置和钉子户有直接关系
2010年5月,邵阳市公安局项目进入拆迁安置期,开发区和公安局联合向拆迁户发出的书面承诺中写到:“从腾房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及时交付安置地给拆迁户”,但这些拆迁户至今还没有得到安置用地。邵阳开发区建设局纪检组长谢付国认为这和计划安置地内的“钉子户”有直接关系。
谢付国:由于个别拆迁户有各种无理由、不着边的要求,导致这个拆迁地安置一直没有完成。也就是公安局项目我们现在交付的地,不是很完整的一块地,应该说“钉子户”造成了一定的原因。
邵阳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安置地分配不下去责任在社区
邵阳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刘顺英认为,超期安置的原因有很多,但建好的安置地分配不下去责任在于拆迁户所居住的社区。刘顺英:这个有我们政府的原因,也有一些客观条件的原因,比如说安置地的一些土石方工程啊、基础啊这些可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也有一些资金方面的原因。还有一些极少数老百姓的原因,这个可能就造成了超期安置的问题。
田江乡党委书记:拆迁户不接受安置地是因为有过渡费拿政府手段软
对于刘顺英局长的上述说法,拆迁户居住地田江乡党委书记黄志贤认为,安置地难分配原因有三,同时也和政府“手段软”有关。
黄志贤:关于这个安置地,为什么分配不下?第一,就是因为,超期安置地要支付这个过渡费,所以一个超期的拆迁户,多的(一年过渡费)要达到2万多一点,少的(一年过渡费)也要七八千,所以这个数字就比较可观,比较有吸引力了。
第二,被拆了房子的,他不同程度的盖了违章建筑,很简陋的违章建筑,他有一个安身之所。这个钱(过渡费)他就进了自己的腰包了。
第三,老百姓怀疑这个安置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水电不到位等等问题,种种名义,都怀着自己不同的目的。现在政府开展工作的时候,跟你说实话,手段还是比较软的,所以做事情很难做。
【 作者: 编辑:
刘丽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