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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陷入无限攀比“怪圈” 民众呼唤公信力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25 09:15:00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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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0月8日,湖南省财政厅新闻宣传组采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范红晖回复媒体称:待海韵琴行状告湖南三厅局案一审结束,财政厅、文化厅和采购中心将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外界说明此次政府采购的来龙去脉。在此之前,不接受具体、深入的采访。

  2011年10月11日,陈荣接到一审判决书。在陈荣提供的判决书,记者看到这样的表述:"为保证产品质量,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法律法规无禁止性规定,并无不妥。"对此,陈荣表示:"判决书当中出现'并无不妥'这样的措辞,意思含糊,不符合法律用语"。陈荣已向中级法院上诉。

  "洋货"受青睐?

  近年来,地方政府采购当中像这样在媒体和网络多次曝光高价采购、奢侈采购等违规违法个案已屡见不鲜。而更让人费解的是,今年山东济南市政府又被指"政府采购违法设置门槛,采购只要外国货。"4月份,山东青岛华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徐鼎向媒体投诉,济南市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的防渗膜采购项目只要外国货。此前,他们曾向济南市财政局举报,但没有被受理。

  我国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除非"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或者"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可以例外。一边是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控制采购"洋货",一边却是拒绝国货,只要"洋货",说明了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的"洋货"情结不是一般。

  呼唤政府公信力

  有人说,近年来政府采购的名声不太好,难道某些地方行政职能部门不应当好好反思一下吗?近日据新华社报道,在中关村,配置、功能相同或类似的电脑等电子产品,被供货商贴上"专供政府采购"的标签后,销售给政府采购部门的价格就比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高出数百上千元,不能不令人深思。本报记者也曾在中关村选购电脑时偶然听到某商家与客户有这样一段对话:

  "我们家的电脑是在政府采购当中中标的,所以价格高于市场价。质量更没的说,绝对有保证!"商家说。

  "哟,就这电脑还政府采购?天天死机。是哪家政府采购你们的货啊?瞎眼了吧,还是你们给人家塞钱了?"客户讥讽道。

  听到这样的对话,不禁令人感慨!政府采购的公信力还在吗?政府采购的经费来自纳税人的钱,这是不言而喻的。政府采购一贯被誉为"阳光采购",但在现实当中却屡遭诟病。虽说现在GDP增长快,政府财政收入有所增加了,但还远未到可以铺张浪费的程度。在民生领域的欠账依旧很多,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还很低,偏远地区、老区、灾区还有很多人在忍饥挨饿,孩子上不起学。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仍有待提高,急需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党中央一再要求政府部门定期公布三公经费,倡导政务公开廉洁,为何有些人就是置若罔闻?成由勤俭败由奢。有人多吃多占,就意味着有人要忍受不公。看来必须严格惩戒机制,否则,公众的信心无法挽回。(记者孙永剑)

【 作者:种卿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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