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名制”已出台6个月
我省推行购物卡制度,让人想起半年前全国范围推行的“预付卡实名制”。
推行半年以来,“实名制”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多数商场仅对消费者资料进行简单登记,购买预付卡有很多漏子可钻。
如今,“双节”将至,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我省的实施意见,并将文件下发到各个相关部门,整治“购物卡腐败”决心很大。
其实,早在10多年前,国家就以法律、法规、通知等多种形式对购物券(卡)的发行及使用进行了禁止。但是,“无论国家如何‘三令五申’,却始终得不到根本解决。”郑州市民郑先生认为,除非从根本上解决掉这个“灰色利益链条”,不然“实名制”始终会留下漏洞。
【观点】
实名制有漏洞 应管好用卡的人
购物卡“实名制”再次来了!但对于我省公布的最新制度,有网友指出相关意见。
网友“水莲花”认为,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得超过5000元。也就是说,只要购买的不记名卡金额最高为1000元,就可以不受“实名制”的约束。多买几张就行了,这个门槛有点“防君子不防小人”之嫌。
网友“皮皮”说,规定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5000元以上,不得使用现金,要用银行卡转账。但并未规定转账银行卡的性质,公家账户、私人账户、别人账户都可以,这条规定并不完善。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认为:购买后的所有行为都不受监控,政府的规定应延伸到用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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