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自2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目前年票收缴情况,该办法拟规定可由法院强制执行追缴欠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收费处处长任少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年票欠费情况比较严重,出台上述条款或将起到约束作用。
作为过路过桥费的一种新的收取方式,年票制从2003年开始在广东省推广,目前全省共有18个市实行年票制。然而,广大车主对年票制的认同度一直不高。据了解,广州年票一年收费为980元,不少车主认为收费标准仍然过高,年票制范围的道路设置、因征收燃油附加税后涉嫌重复收费等问题也一直为社会诟病,这些都成为拒缴年票费的理由。
同样的情况在广东省其他城市也存在,有些地区通过追收滞纳金、与车辆年审挂钩等方式强制收年费,效果仍然不明显。而根据新公布的《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对不交纳年票通行费的车主,由收费管理单位通知其限期补交;逾期不交,收费管理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任少表示,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明确年票制实施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如果办法能顺利实施,就需要有一定的约束条款约束年票费的收取,否则对广大车主、道路投资者以及其他使用者来说都不公平。
吕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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