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盗墓案件层出不穷,邙山陵墓群早就该保护
《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一旦获得审议通过,或将为更多的古墓群保护提供有益借鉴。
目前,全国范围内针对古代陵墓群的保护进行立法的情况并不多见。也正因此,该条例的出台进程显得谨慎而缓慢。
河南商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5年前的2006年7月,洛阳市有关部门已着手开始邙山陵墓群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
2007年1月,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对《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是年年底,洛阳市人代会将之确定为2008年立法调研项目。
此后长达三年时间里,该项立法工作没有最新进展。直到去年年底,洛阳市人大将该条例确定为2011年的正式立法项目。
今年5月,洛阳市政府法制办开始就《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间,大量有关邙山陵墓群被盗的新闻消息不断见诸报端——
2008年8月,孟津县公安部门打掉一个盗掘邙山陵墓群古墓葬的9人犯罪团伙;
2009年3月,《南方人物周刊》发文称“邙山之上,十墓九空”,早在20世纪初,邙山盗墓已高度专业化、集团化;
2010年5月,三国名将曹休之墓被披露发现于此,但这座“贵族墓”异常“简陋”,甚至连地砖都被盗墓贼“背”走;
2011年1月,一群盗墓者在洛阳宜阳县盗墓时,墓坑发生坍塌,三人当场毙命于古墓穴……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昨天上午分组审议了该条例,其中一个小组的审议过程中,没有人对通过条例有异议,“如果说有意见,就是(邙山陵墓群)早就该立法保护。”一名委员说。
处罚
盗墓等同“擅自采集文物”,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中将盗墓行为描述为“在邙山陵墓群重要墓葬和遗址内”“擅自采集文物”,规定一经发现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收缴非法所得文物。
而另一方面,对于家在邙山陵墓群范围内的当地人来说,“盗墓”的“惊险刺激”丝毫谈不上有趣,绝大多数人需要依赖地方经济发展来致富、过生活。
故而在陵墓群的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问题上,条例尤其注重了两面兼顾。
比如条例中明确,在陵墓群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邙山陵墓群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对破坏历史风貌的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逐步拆除或者迁移,并依法予以补偿。
违反上述规定擅自乱建无关工程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口子并未堵死。条例中也规定,确需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黄元元表示,这样的规定能够比较好地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方便周边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鼓励当地利用邙山陵墓群拍摄电影、电视以及举办大型活动等。但拍摄方、举办方应当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并接受市文物行政部门监督。
邙山陵墓群
邙山陵墓群位于洛阳市的北部、东部和东北部,地跨西工区、老城区、涧西区、瀍河区、洛龙区、偃师市、孟津县七个区县,占地面积750平方千米,包括20余个乡镇,360多个自然村。
“邙山陵墓群”,具体指的是葬于邙山上的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后唐等6代帝陵及其陪葬墓群。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目前已知在邙山地区有24座帝王的陵墓,其中东周时期的王墓8座,东汉帝陵5座,曹魏帝陵1座,西晋帝陵5座,北魏帝陵4座,五代后唐帝陵1座。
洛阳邙山陵墓群作为全国最大的陵墓群遗址、最大的国保单位之一,其分布之密集,数量之众多,延续年代之长久,堪称中国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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