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即时新闻

23名户主遭遇变相涨价 签完购房合同难领钥匙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22 15:35:00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购房者展示他们交纳购房款的凭据。  记者 黄广华 摄

  “我们都交了定金,银行按揭贷款也办了,购房合同也签了,现在房子建好后,卖房者却通知我们每平方米要再交490元才能拿钥匙,说是补现在房屋上涨的差价。”近日,济宁梁山县和谐家园小区1号楼的购房者表示,他们按合同买下的房子,钱都交齐了,但现在不补交差价就领不到钥匙。

  签完合同咋又涨价

  21日上午,在梁山县和谐家园小区,购房者李继彬告诉记者,他购买了和谐家园小区1号楼2单元5楼东户的一套房子,并与梁山县和谐家园服务中心签订了购房合同。“我在2010年的6月19日、8月4日、8月14日分三次将23.5万元钱交给了梁山县和谐家园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办理房产证的2万元钱。”李继彬说,在两个星期前,他去梁山县和谐家园服务中心领房子钥匙的时候,却被告知每平方米要再交490元钱,否则就不给房子钥匙。

  张继飞在和谐家园小区购买了1号楼2单元3楼的302室,每平方米1820元。张继飞说,当时开发商说上房日期是2010年5月1日,后来推到10月1日,但是直到现在,他不仅没有住进新房,还被告知每平方米要再交490元钱。“都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时至今日迟迟不交房,又说物价上涨,要我们再补交钱,哪有这样的事!”张继飞气愤地说。

  据了解,和李继彬、张继飞有同样遭遇的业主共有23户,他们有的在2009年就跟梁山县和谐家园服务中心签订了购房合同。

  业主们说,他们所购房子的面积都差不多,如果补交费用,每户都需要再交近6万元钱。在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合同上,记者注意到,业主们签订合同时的购房价格因时间先后和楼层高低而不同,分别为1360元/平方米、1790元/平方米、1820元/平方米。

  开发商称交的是营业税

  “明明有合同摆在那儿,就是不履行,拿钱买下的房子,就是住不进去。”业主们纷纷向有关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结果。

  21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梁山县和谐家园服务中心负责人杨建民。对于“1号楼购房者为什么每平方米再交490元钱”的问题,杨建民表示,加的这个钱是营业税,不交的话房管局不给办房产证,如果不办房产证,这个税也不用交。

  当记者继续追问办房产证需要交多少钱时,杨建民说了声“我再给你看看”后匆匆挂掉了电话。10分钟后,一个自称叫杨建华的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是杨建民的哥哥。杨建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要业主们补交的钱是建筑营业税,并称这是由乙方(购房人)承担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建筑营业税应该由建筑施工方来承担。21日下午,记者来到梁山县住建局,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给记者提供了梁山县和谐家园小区审批的各项手续,显示该小区开发建设的各项手续齐全,就“营业税转嫁购房者是否合理”的问题,工作人员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黄广华)

【 作者:王慧  编辑: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