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收到了银行发来的短信。 钱和卡都被主动交了出来。郭一鹏 摄
到银行取钱时突然发现取款机里有卡,一名小伙子心动之下取出了1万元,回家说了此事后,哥哥立刻告知了严重后果,小伙子顿时悔悟,并与哥哥一同来到银行门口等候失主。等了一个小时没有结果后,他们选择了报警。前天晚上,失主终于来到派出所,领回了钱和卡。事后,民警对小伙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小伙在哥哥劝说下来还钱
前天傍晚,南京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民夏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在经五路一家银行门口,他们捡到了一张别人丢失的银行卡。民警接报赶到后,在银行门口看到了夏先生和他的弟弟,他们手中除了一张卡外,还有1万元现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弟弟一时糊涂,幸好经我提醒后及时悔悟。”
据夏先生介绍,一个多小时前,他弟弟到银行取钱,结果发现自动取款机里有一张还没有退出的银行卡,显示余额有12500元。“我弟弟糊涂了,取了1万元并连同卡一起带回家,并和我说了这事。”夏先生说,他当时就知道此事非同小可,立刻向弟弟分析了事态的严重性,弟弟当即悔悟,表示马上就把钱还了。由于弟弟不敢来还钱,夏自己带着钱来到银行寻找失主,可从4点半一直等到5点多,还是不见失主过来,于是他立即报警,并联系弟弟过来解释情况。
失主也正好到派出所报警
“当时我点了一下钱就出来了。”夏先生弟弟也很后怕,不停地解释。民警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夏先生的弟弟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钱和卡带回派出所,准备等第二天联系银行协调处理。巧的是,民警刚回到派出所,失主张先生就前来报警。
“我一开始还不知道卡丢了,直至手机收到取款的短信。”张先生说,他当时在超市买东西,突然手机有两条短信,通知他的卡在14点48分、14点49分时分别取了5000元,这时他才发现卡不见了,于是匆忙来报警。让张先生心情好转的是,核实完身份后,钱和卡就都失而复得了。民警也就此提醒广大市民,用他人遗失的银行卡取钱占为己有是犯罪行为,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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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了他人钱被判刑又罚款
2010年8月,南通男子张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看到别人忘记在ATM机上的银行卡,一时鬼迷心窍,取出了9000元。失主报警后,张某随后被抓。经过民警做工作,张某悔罪态度较好,并退出了全部赃款。但并没有逃脱惩罚,最终他受到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以罚金两万元的处罚。(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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