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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被精神病"告广州脑科医院侵权 何锦荣获赔3万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20 10:02:04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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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金钱的损失相比,“精神病”的标签更让何锦荣无法忍受。谢建东律师告诉记者,尽管被判赔偿精神损失,但是压在何锦荣身上的那个标签并没有被摘下:

  谢建东:这个案件发生以后,被告的脑科医院他们曾经召集了记者做了一个新闻发布会,言之凿凿地认为他就患有这个病。事实上,经过中国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他并没有这个病。重审的法院,广州荔湾区法院在裁决书里面这种所作出的相关的查明、认定,我认为是有失偏颇的。

  田成华医生则认为,医院没有改变自己的诊断结果,可能有它的道理,何锦荣要想获得心目当中的公正,还有很长路要走。

  田成华:我估计可能还会再申请第二次或第三次鉴定,但是这个鉴定多了之后,反而法官就不好办了,很可能不同的鉴定结论是矛盾的,最后还是由法官来拿主意,他相信谁不相信谁,主观性更大一点。

  何锦荣的遭遇并不是个案。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情况,一些正常人因为种种原因被当做精神病关进精神病院。这样既避免法律手续,又限制了对方人身自由,同时还被打上了精神病的标签,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有苦说不出。

  今年10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十二条 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对于这项草案,今年11月14日,5位曾被广泛关注的五位“被精神病者”——彭宝泉、徐武等人联名致信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能够修改监护制度,增加自主委托权条款。这5个人有一个共同的遭遇,都是未经本人同意被强送精神病院。他们希望今后即使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也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精神病医院不要成为监禁人的场所。

【 作者:记者 杨钧天  编辑: 刘丽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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