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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相关部门对涉黑线索核查不力将被追责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11-17 14:32:00   来源:荆楚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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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网民曝光的黑恶现象,涉及相关部门知情不报,放任自流,甚至“集体失语”,部门领导或被“摘帽”。昨日,武汉市召开打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下发了《武汉市黑恶线索核查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今后,所有黑恶犯罪线索都将登记备案,并分级分类进行核查督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追责。《规定》分为6章18条,除公检法司等部门在日常工作获悉的黑恶线索外,网上举报以及媒体报道的线索,全部实行登记备案。武汉市“打黑办”对所有涉黑线索进行初审,再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期上报核查情况;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将直接督办。

  按《规定》,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审计、土地、金融等各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知情不报,将对单位负责人问责。对线索核查工作态度消极,弄虚作假,工作态度消极的,在规定核查期限内未办结或未依法查处的,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查实的案件线索,有黑不打,有恶不除,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被上级或异地公安机关打掉的,责任单位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单位负责人严肃追责。

  据悉,2006年以来,武汉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32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6291人。(楚天金报 记者张裕、邬红波 通讯员黄丽琴、周纯)

【 作者:李季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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