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总额为71亿元的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15日进行了市场化招标,3年期和5年期的中标利率分别为3.1%和3.3%,将于11月16日发行并计息。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之一,交行协助上海市财政局顺利完成招标及发行准备工作。
财政部此前于10月20日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上海市财政局随后组织承销商招标工作,包括交行在内的20多家机构积极投标,最终交行成功中标2011年上海市政府债券主承销商资格。国家开发银行和上海银行亦同时中标主承销商资格。
交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是中国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成为首批参与政府自行发债的商业银行有利于提升交行为地方政府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而主承销本次上海市政府债券,更有利于助推交行在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打造金融旗舰的市场形象,深化与上海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
据介绍,目前,交行的债务融资产品线已涵盖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境外人民币债券、私募债券、公司债及企业债配套服务等。除债券发行承销外,交行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同时涵盖权益融资、企业并购、资产管理、财务顾问与咨询、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等诸多领域。
该负责人表示,产品的多元化将是交行投资银行业务未来的发展重点,交行将以创新的手段和多功能的产品,设计贴合企业与机构客户个性化需求的组合服务方案,更好地满足各类业务需求。(记者王信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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