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自燃了,大白天,大都市,闹市区,豪华车!时间地点人物恰当,在这个微博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有点仇富心理的时代,轰动效应可想而知。尽管车主获得“淡定哥”殊荣,但对绝大多数国人来说,一辆接近百万元的车子烧了,都很难淡定起来。然而,由于自燃车的成因复杂性,以及目前国内的社会环境,想要在明确责任归属的基础上获得合理赔偿,难度是很大的。
先说说这车辆自燃的成因。由于在生活中司空见惯,汽车是一台复杂的机器的本质正被人们逐渐淡化。其实,汽车处在工作状态,油、水、电各司其职,发动机内高温高压,车上易燃材料比比皆是。只要稍有差错,引发燃烧,不是什么不可想象的事情。以笔者了解的情况,每个主机厂每年都会有不下两位数的自燃事件需要处理。这几年销量暴增,恐怕个别厂家这个数字还不只这个数量级,只是由于事后处理得当,并没有引起过多关注罢了。车子自燃,一定是有成因的。归纳起来无外乎两类:车子由于设计和制作方面的缺陷引起自燃,例如:设计师未能充分考虑某些导线绝缘皮由于过热可能引起失效漏电,车子到了夏季就可能引发自燃。另一种成因主要是车子完成销售后车主对车子改装不当引起的自燃,例如:很多音乐发烧友买完车后给车子加装了大功率的音响,对保险丝负荷处理不当引发自燃。
车子烧光了,总要有人埋单。这里面利益攸关方主要有三:生产厂家、保险公司、车主自己。该谁埋单?责任判断主要有两方面困难,自燃车成因判定难度很大,除了以上两种外,一辆车烧了也不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在处理自燃事件态度中,厂家的态度一般比较坚定,一般不会承认是由设计或制造的缺陷引起自燃。例如:如果车子曾经有过线路改装的履历,不管自燃是不是由此引起的,厂家基本都是拒绝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目前客户服务意识较强,一般只要能确认车辆系“自燃”而非“纵火”,同时购买了自燃险,就可以进行赔偿。因此,出现车辆自燃,发生纠纷往往是在保险公司拒赔后。
保险公司拒赔后,最倒霉的就是经销商了。责任难以判定,法律难以执行,后台基本开溜,自己敢怒不敢言。关键是经销商自己没法跑,毕竟跑了和尚跑不了“庙”,面对盛怒的客户,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由于责任不明确,一般到最后,都是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处理掉的。在处理这样的事件中,经销商行内有16字箴言可供借鉴:勇敢担当,及时沟通,兼顾各方,大事化小。在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况下,一个厂家、经销商、客户三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基本是故事的通常结局,这或许也是另一种“中国特色”吧?(吴冠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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