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追究重在落实
中国新闻周刊:政府对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一个部际协调会制度,这个制度是怎么如何运转?能否落到实处?
黄毅:从2006年,国家开始建立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监督协调机制,即部际联系会制度。这套机制由监察部牵头,高检、高法,包括我们也参加。
尤其对特大事故,调查完毕后,责任追究是由几个部门分别来执行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哪一级任命的由哪一级来作出处理决定。所以,各个部门需要互相通气,特别是移送司法机关的,最后判多少年、是实刑还是虚刑,这些都应该相互沟通。
当前责任追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之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有时候比较慢,有时候衔接不畅,导致一些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中国新闻周刊:你认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如何改进?
黄毅:在安全生产方面,党和政府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措施很具体,也很严厉,力度很大。但是有的最终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不仅小企业,甚至有的央企主要领导,对国务院有关文件内容还不知道。上面发的那些文件,真正到底下执行的有多少?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就是不认真落实,总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无论监管制度还是责任追究制度,当前最重要的还是怎么保证落实下去的问题。
中国要“安全发展”
中国新闻周刊: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哪些深层次问题?
黄毅:我认为,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牢固地确立起来,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速度轻安全的问题;二是管理措施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比如,加快发展高铁这是应该的,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如果没有安全,公众就不会对你有信心。同样,搞经济建设也是,没有安全的发展,不是一个可持续的发展,也就不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发展。
从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就提出安全发展的理念,直到现在我认为安全发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在有些地方还只是个口号,往往为了赶速度、追效益而无视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才感觉到安全的重要。要总结教训才能重视到安全第一,一旦安全形势平稳,某些部门和领导就容易产生麻痹大意,安全生产就又被忽视了。
中国新闻周刊:如何才能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
黄毅: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其次要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在干部政绩考核、职务升迁、评先晋级上,加大安全生产的考核,如果安全生产没有达到要求的指标,那么政绩就要受到影响。 在干部选拔上也要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出现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就不能提拔重用。
中国新闻周刊:有人提出在领导干部考核问题上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你认为这一建议可行吗?
黄毅:当然我们很希望这样,但是现在还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制约安全生产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有时候也不一定是领导干部本身造成的。致灾的因素比较多,像有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它的生产安全事故相对比较少,因为它经济总量小,工业化程度低,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系数小;像山西、河南、黑龙江这些大省, 本身治理安全生产力气也没少费,还费了很大劲,但是在其辖区煤矿很多,出事故几率就很大。这些地区被问责的官员会认为,虽然自己主管安全生产,但无法对企业管得那么具体,如果因安全事故被问责,就会感到委屈。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