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检索 关键字:   高级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图文】赵本山刘老根会馆提前拆除 文保人士称毁灭证据

中原网(www.zynews.cn) 发布时间: 2011-08-25 10:37:44   来源:京华时报 我要评论

字号    意见反馈 新闻爆料 进入论坛 打印 关闭

去年5月的晋翼会馆并无罩棚。 曾一智 供图 资料图片

   疑问

  刘老根会馆被指损坏文物一事,截至昨天,有关部门没有实质性回应。曾承诺介入调查的北京市文物局昨天表示,根据属地管理,事件归东城区文委负责,所以未就记者任何问题进行回应。记者向东城区文委发出采访提纲,但截至昨天发稿时无任何回应。

  疑问1 此时拆除涉嫌毁灭证据?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但挖游泳池、挖墙、新建屋顶被东城区文委称为“内部装饰”。

  这一行为是否按照文保规定经过审批?前天,记者向东城区文委进行采访,但至昨天发稿时仍未获回复。

  此外,本山传媒称罩棚是临时建筑,供开业接待使用,计划保留两周左右。对此,曾一智质疑:如果搭建罩棚,为何要把原建筑拆除?根据举报人此前的照片,原建筑的砖墙位置是通透的木结构。这又作何解释?

  对于本山集团开拆罩棚,曾一智认为,市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认可举报是实事求是的,下一步则要看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此案还在调查处理期间,作为被举报人的本山传媒集团此时将“罩棚”拆除,涉嫌毁灭证据。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尚未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责令其整改,被举报人有权擅自拆除吗?

  疑问2晋翼会馆产权归属谁?

  根据文物保护法,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由当地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应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但记者多方采访发现,晋翼会馆的所有权尚不明晰。

  刘老根会馆的招商单位,北京天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田耘称,刘老根会馆的确是从天街置业手中承租晋翼会馆的,公司拥有会馆出租权,但他并不承认公司对晋翼会馆拥有产权,表示“产权关系和出租权之间没有绝对关系,不是说非要有它的产权才能出租。产权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清的,我没法直接来回答这个问题。”

  田耘说,天街置业既然招商,肯定对刘老根会馆有一个管理权,但要依据合同条款,明确了双方行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你租房子肯定得保护房子。”当记者问到刘老根会馆对晋翼会馆的改建是否进行报批、向谁报批,田耘并未正面回答,“这个跟我不一定有合同关系,要看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

  对在晋翼会馆内建游泳池、加盖罩棚等行为,田耘表示这些问题已超出了他的权限,以本山传媒声明为准。

  此前,记者向前门大街管委会咨询会馆产权归属,一刘姓工作人员称,管委会葛主任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都对此事不了解,要求留下采访提纲,了解后给予答复。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管委会仍未获得回复。

【 作者:  编辑: 刘贺林 】
  相关新闻
abc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