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裴蕾 实习生 施杨)这是一个惠及省内困难群众的好消息:今后,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的标准,将会跟物价上涨相挂钩,“它”涨,“我”也涨。月同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超过4%时,省辖市政府将启动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昨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从8月12日起开始施行。
我省提出,将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保障全省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
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惠及四类群体
据介绍,今年以来,由于居民消费价格保持高位运行,特别是占低收入群体日常消费较大比例的食品类商品价格上涨,已经使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受到影响。
根据新规定,我省纳入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四类群体。
该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保障范围,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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