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月对车主只教育不罚款 季华路高峰期禁行摩托车
昨日禅城警方向媒体通告称,9月1日起,禅城区将开展第二阶段摩托车管理工作,正式公布了新的限摩区域以及限摩时间,至此禅桂第二阶段限摩工作全部向社会公布并准备实施。新增限摩路段首月为教育纠正期对其暂不作罚款。
警方称,禅城第二阶段限摩措施为:原祖庙路(卫国路口至亲仁路口)和季华五路(汾江路口至岭南大道路口)实施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调整为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并新增季华五路(汾江路口至佛山大道路口)和季华四路(佛山大道路口至雾岗路口)实施高峰时段(7:00~8:30、17:00~19:00)禁止摩托车通行措施。
禅城警方称,10月1日开始,执勤民警将对违反禁令的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即依照《广东省道路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三项第一种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并扣3分。
禅城区继续实施禁止无“禅桂新通”通行标志的摩托车在禅城区(南庄镇除外)的区域通行,目前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仍可办理摩托车通行标志安装业务。另外,禅城区仍将继续实行摩托车提前报废、补偿政策和外省籍摩托车遣返工作,市民可到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申请办理禅城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补偿,受理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王广永 陈冬生摄影报道)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郑州日报社和中原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 " 稿件来源:中原网 或 中原网-郑州日报 或 中原网-郑州晚报" ,并不得删除最初发表的报纸名称和作者署名。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