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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楼市限购令再升级

2013-09-03 02:04:33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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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招)昨日,市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我市局部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即日起未满20周岁的无房单身人员,不允许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持有本市居住证明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

    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介绍,我市前7个月,多个月份出现房价大幅增长情况,为保护和支持住房刚性需求,进一步抑制挤压投资性需求,我市出台调整限购政策、加大商品房投放量、房价限高等系列措施,干预房地产市场,实现房价环比零增长目标,使我市商品住房价格稳定在8月份均价每平方米7589元。

    未满20岁不能买房

    为落实“国八条”,2011年3月4日,我市开始施行住房限购政策。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限购令施行两年多来,对稳定房价起到了很大作用。新版限购政策是在2011年出台的“限购令”基础上,对限购进行局部调整。限购区域仍然是市内5区和郑东新区,非本市购房者由提供1年居住证调整为3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对于未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房;年满20周岁的无房单身人员,限购1套住房。

    购房网签限价限高

    为抑制房价,新政在商品房价格申报方面进行了强化,直接从源头上切断开发商的捂盘及随意涨价行为。新政规定,在商品房预售审批时,对于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在预售方案中申报所有住房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备案。对于新批预售项目,其预售方案中商品住房价格高于该项目一期实际成交价格或本区域同品质楼盘实际成交价格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同时,“郑州市商品住房限价系统”启动,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测,对不按申报价格销售或销售价格月环比上涨的,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年底投放300万平方米商品房

    房价的高低除了开发成本外,与市场供求也密不可分。为此,我市加大商品房的投放量,调节供需平衡。

    年底前将向市场推出住宅用地410.87公顷,使今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同比增长75%左右,2014年和2015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持不低于10%的年均递增速度,并确保70%以上用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保持我市住房有效供应的稳定增长。

    将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保障性住房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实现平行接件、并联审批,提高效率,加快投放。

    加快解决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遗留问题,使基本具备预售条件的300多万平方米商品住房于12月底前陆续投放市场。

    自9月1日起,对于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或者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完成主体结构工程封顶,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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