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热点问题官方解答来了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孙婷婷)职工如何查询每月缴存明细?物业及配套服务费提取,父母、子女、共有权人能不能参与提取?……针对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近期收到的高频咨询问题,10月23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发布官方解答。
1.单位给职工缴存公积金,职工如何查询每月缴存明细?
答:市直公积金缴存职工,线上可通过两种渠道查询:
(1)郑好办 APP:进入公积金模块,选择缴存明细查询,可查看个人账号、月缴额、账户余额等详细信息;
(2)微信、支付宝:搜索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 小程序,完成登录后,在服务栏目中找到缴存明细,查询每月缴存金额以及账户余额。
2.物业及配套服务费提取,父母、子女、共有权人能不能参与提取?
答:父母和子女不可以参与物业及配套服务费提取;房屋共有权人可以参与提取。家庭人员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提取额度上限。提取规则:产权人谁先备案建立提取材料,该产权人的配偶可以办理提取;另外一名共有产权人的配偶,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3.本人名下房产面积小,配偶名下房产面积大,今年按照本人名下房产已办理了物业费提取,还能否以配偶名下房产再次办理物业费提取?
答:无法办理。政策要求:每个家庭只能选定一套郑州市自住住房作为物业及配套服务费的提取依据;夫妻双方每个自然年度每人仅可提取一次,夫妻二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规定提取额度。次年可以重新选择房产办理提取业务。如果产权人没有提前建立备案,配偶想要单独提取的,线上无法完成备案,需要线下携带资料办理: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能够通过大数据联网核验的材料,免于提交纸质原件。
4.本人2020年缴纳的契税,办理的房本,能不能办理购房契税提取?
答:无法办理。购房契税提取条件:缴存人及配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且已经足额缴纳购房契税的,需要自契税完税凭证载明的缴纳日期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与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
5.职工同一自然年度内先行办理无房提取,后续发生购房,是否可再次申请物业费、契税提取?若先行办理物业费、契税提取,当年是否允许办理无房提取?
答:无法办理。物业费、契税是面向购房职工的提取业务,和无房租房在同一年只能选择一类进行提取,等到进入下一个自然年度,可以重新选择提取类型。物业费和契税两类提取业务当年可以同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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