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出炉!这31项竞赛可以在河南举办

2024-02-22 16:09:35 来源:中原网

2月21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24—2026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名单和2024年全国性竞赛活动备案通过名单的通知》,31项赛事通过审核,可在我省组织开展竞赛活动。各项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不超过1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据悉,为减轻竞赛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负担,去年8月,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河南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出台“三十条”进一步健全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其中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须经省教育厅核准,并公布组织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未经核准,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由主办单位(或授权组织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经资质审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省教育厅确定河南省青少年创造者大会等9项竞赛为我省2024~2026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等22项竞赛为2024年在我省备案通过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各项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不超过1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按照《河南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要求,会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升办赛质量,确保公益属性。要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名单外违规举办的竞赛,对有关线索积极投诉举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自2023年起,省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集中受理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关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申请,并对竞赛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严谨性进行审核论证,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调查。经省教育厅核准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研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不得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竞赛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平等开放,不得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要标注“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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