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胡军任郑州市政府副市长
12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胡军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凯为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邢留印为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文岭的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任命:
孟溯繁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
魏磊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文辉、慕宏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学文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晓娟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宏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璐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玮琦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姚正武、乔景涛、欧阳梅、王东黎、陈启辉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国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文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君、董丽丽、王雨蒙、邵劝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王勇杰、周斌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建烨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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