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运涛:《罗刹海市》引发网民狂欢背后的传播学启示

2023-11-15 21:06:19 来源:大河网

  近日,歌手刀郎推出新专辑《山歌寥哉》,其主打歌曲《罗刹海市》因出色地讽刺了社会上“以丑为美”的奇葩价值观及其种种表现,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而频上热搜,一周内平台播放量超10亿。7月28日凌晨,有网友发微博评论:“一群人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罗刹海市》这歌可能骂的就是你哦。”杨坤在这条微博下留言“最后一句说对了”,首次回应《罗刹海市》连日来引发的风波。对此,主流媒体大多抱持客观、理性态度,呼吁不必过度解读,希望将讨论限于艺术评论范畴,避免曲解创作者原意,更不应捕风捉影、上纲上线,进而滑入危险的网暴漩涡。从传播学的视角来看,《罗刹海市》歌词引发诸多思路清奇的解读,掀起网民狂欢的背后,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特别关注:

  第一,刀郎对《聊斋志异》中故事的创新表达极其成功,不仅再次证明了其才华出众,也展现了我国民歌的强大生命力。在基本的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荣与耻的判断之上,《罗刹海市》对“以丑为美”现象的辛辣讽刺,极大激发了广大网民的强烈共鸣。才华横溢的刀郎曾经遭遇的同行打压,广大网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人们对歌坛之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深恶痛绝,对有才华的歌手逐渐被边缘化的遭遇给予了极大的同情。网络是有记忆的,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思潮相互冲突和碰撞,许多黑白颠倒、价值混乱的言行大行其道,那些已经发生和正在出现的各种各样人格缺失甚至没有人格的人和事,其实一直在削弱、贬损、毁坏着当事人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少人借助解读刀郎的歌来抨击社会上滥用话语权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给某些拥有话语权的人敲响了警钟。《罗刹海市》歌词来源于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同名短篇小说,刀郎以山歌的形式对《罗刹海市》故事的创新表达,不仅激发了广大网友“按图索骥”的考证热潮,也势必会引发一波竞相阅读《聊斋志异》的热潮。

  第二,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腐败和丑恶现象,传媒人要有能力有勇气理直气壮地予以批判声讨。无论时代如何发展,越是在众声喧哗的时候越需要有清流出现,越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候越需要有坚定的声音奏响社会的主旋律。对此,传媒人需要激情,更需要理智,既要尊重市场理性,时刻跟进时代脉搏的跳动,更要强调社会责任,处处扛起传统价值的守护。需要警惕的是,在商业运作的波涛汹涌中,整体传媒力量的日益强大与个体传媒人的承担有限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传媒责任的摇摆。传媒人是知识分子群体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也是介入民众生活最深最广的一部分人。然而很遗憾,眼下还缺少富于思想性的传媒人,没有思想性的传媒人必然搞娱乐的多,导致众多媒体的娱乐性在传播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当众多媒体都以娱乐为目的的时候,编造事实和掩盖真相也就在所难免,屡屡出现网络翻车和“事件反转”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当然,娱乐性本就是传媒的重要使命之一,无可厚非。但是娱乐至死,“愚乐”大众显然极为不妥,毕竟传媒最大的使命应该是让人们了解这个世界的许多真相。

  第三,传媒人是社会良知的体现和保证,社会责任是传媒人寸土必争的阵地。传媒人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很大,其中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特别是在新闻媒介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社会大众对新闻媒介的依赖又日益加深的时候,这种消极影响就愈加明显,因此新闻媒介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责任感。传媒人要先守住心中的净土,才能承担起传媒的社会责任。人民律师和新闻工作者的共同目标是一致的,但是路径和方式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是受当事人委托,是为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勉尽责;而新闻工作者受雇于整个社会,是为道义和谐和社会的整体正义奔走呼号。一个称职的传媒人,应该是把那些能净化社会,净化人生,启迪人们的心灵和智慧,推动社会向进步、文明方向发展的好文章传播给人间的高级精神厨师,应该是当之无愧的不让污染社会、戕害人性的坏作品传播的精神警察。因此,传媒人应及时处理好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要以哲学家和思想家的睿智,引导大众更深刻地思索社会与人生,用丰富多彩的形式与手段丰富人们的情感,积极发挥传媒的社会监督作用和社会调节职能。

  第四,传媒人强化“守土意识”,需要掌握引导“公共舆论”的能力。商业化的运作机制让传媒由单纯的信息传播向更多地反映人们生活状态转变,其无处不在的声像世界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叙事方式,进而广泛、深入、持久地解构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的道德体系。对此,新闻传播者要坚持内容为王,新闻至上,漏掉新闻就是丢掉市场,回避问题就是推卸责任。新闻工作者不仅是社会生活的报道者、评论者,而且是社会生活、改革、建设等的实际参与者、工作者和促进者、推动者。没有永恒的记者,只有永恒的读者,对永恒的读者负责,就是在勇敢地担负起传媒的使命。在现实生活中,强化传媒人的“守土意识”,离不开媒体的自律、媒体管理、媒体教育与公众监督以及媒体批评。作为精神思想产品的生产者,传媒业不仅担负着自身发展的使命,更重要的是还担负着传承、建构、维持社会伦理道德的责任。这就要求传媒人在当前社会伦理道德建设比较严峻的形势下,更加积极有效地发挥其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建设性作用。

  第五,强化传媒人的“守土意识”,需要积极的新闻媒介批评。新闻媒体和新闻职业工作者的任务不只是将事实世界的最新变动,特别是那些有意义的变动呈现在人们的面前,还应该在职业规范允许的条件下,积极介入社会生活,通过为一些事实说话的方式,维护应该维护的利益,张扬应该张扬的正义价值和真理,为创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生活服务。新闻媒介既是社会的观察者和监督者,也时刻被社会各界观察和监督,当新闻媒介的报道到位时,很快就会引来喝彩;当新闻媒介的报道错位或越位时,很快也会受到全社会的反馈和监督,应该说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动。那么,既然是新闻媒介来监督社会,那么由谁来监督媒介的“错位”和“越位”行为呢?当然要靠社会监督、法律监督,但更为重要的是新闻媒介从业人员谨遵职业操守和道德自律,正确认识媒介自身的社会责任。越是物欲横流的时候,传媒人越要警惕陷入利益纠缠的泥沼而失去理性思考。传媒人若一味地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置所担当的社会责任于不顾,与正确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使得自身的正义初衷发生扭曲,就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终遭受流量的反噬。

  当下,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深受其影响,价值多元,观念纷繁,世态万千,因此媒体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使命与责任。实践证明,仅仅靠新闻道德的基本准则的约束还不足以保证传媒在社会生活中以一种正向的力量推进社会进步,这就要求新闻传播工作者在以新闻基本道德准则要求自己之外,还要有一种大众使命感。传媒的使命就是传媒人的使命,使命感的背后直接关联责任意识。当我们对使命陌生的时候,责任往往就成了标榜的理想,新闻传播者要自觉地将责任与道德视为自由的“最后边界”,推崇对公众利益负责、“能自由地将社会利益立于首位”的传播理念和行为。我们要时刻警醒,传媒形式上的“改头换面”不等于传媒思想的“脱胎换骨”,传播技术的“焕然一新”并不妨碍报道理念“我心依旧”的事实,必须努力改变主观方面的不适应,破除客观方面的不符合,不断分析新情况、迎接新挑战、解决新矛盾,开辟思想解放的新境界,开创传媒工作的新局面,始终保持自己的判断和独立思考精神,去分析去辨识,探求真相,报道事实。

  (作者:王运涛,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传媒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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