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心结 用心助企解难题
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王锟)“咱自贸区法院调解得真快!为老百姓办事效率真高!”当事人捧着锦旗在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的诉服文化大街激动地对调解员曾晓丹说。
近日,我院特邀调解员曾晓丹成功调处一起合同纠纷案,成功将双方矛盾止于诉前,有效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材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在2019年4月至10月期间向被告供应价值885万元的钢材,被告在支付613万元货款后便不再支付。无奈起诉至法院,诉请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72万元,利息330万元,总计603万元。
调解过程
调解员曾晓丹收到案件后,发现该起案件利息已经高于货款,对于这个不正常的现象,她通过多次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最终查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被告收货后10天内不付款,按未付款钢材数量每天每吨3元计算利息”。欠付时间长了,利息就越来越高,四年下来就超过了货款。
本案中原告对高额利息充满期盼,始终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天每吨3元承担逾期的利息损失不松口;而被告称因原告违约供应非指定品牌钢筋,给被告项目工地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有意支付剩余钢筋款,却对这么多的利息充满焦虑。
调解员曾晓丹敏锐的洞悉了双方的心理动态,马上调整调解策略,分头调解。给原告抛出问题,是否存在违约供应非指定品牌钢筋的情况,利息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合法,利息能不能减少。同时给被告抛出钢材是否已经签收并使用,是否是欠款多年“赖账”不还等问题。
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也从剑拔弩张中慢慢缓和下来,“既然双方都合作很久了,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考虑,风物长宜放眼量,都在一个领域,以后肯定还有合作机会的。”同时又给向双方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被告被调解员一遍又一遍细腻的工作态度感动了,首先表示虽然企业目前经营困难,但还是愿意积极地想办法筹措资金还款。
3天后双方达成共识,被告于2023年9月5日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272余万元,利息由诉请的330万元降为57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多元调解工作优势,以优质司法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企业矛盾纠纷实现源头化解,减轻企业诉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