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合规立法问题”高端论坛在郑州召开
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杨国辉 李浩天 郝文杰) “如何优化适用条件、完善程序法与实体法规定,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更好发挥治理效能?”4月15日,“涉案企业合规立法问题”高端论坛在河南郑州召开。来自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法院、检察实务界131名人士围绕企业合规实践问题、实体立法问题、程序立法问题等多维、融合角度,深入探讨涉案企业合规立法问题。
此次论坛由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最高检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最高检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和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常凤琳、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慧军、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春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志远出席论坛。论坛开幕式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薛玉莲主持。
此次论坛还同时发布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获奖名单并举行隆重颁奖仪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以酌定不起诉和检察建议为主要制度依托,在检察裁量权行使过程中吸纳企业合规因素考量,防止因办案“垮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统筹实现治罪与治理的双重目标。2020年3月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践行“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大胆探索实践,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150件,并对合规整改合格的1498家企业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最高检先后发布四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在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推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预期改革目标。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还存在哪些痛点、难点、重点?如何继续探索优化改革适用条件,统筹推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的全面配合协作?如何积极推动刑事诉讼法、刑法的修改,以破解改革中的疑难和瓶颈问题,加快推进企业犯罪治理现代化进程?4月15日的论坛上,来自理论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们分别围绕涉案企业合规理论探讨、实践经验,就涉案企业合规立法主题发表真知灼见,讨论热烈。
记者注意到,此次论坛发布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征文合集,以问题为导向,对法学界和实务界的立场、观点作了系统性梳理,以期为继后的涉案企业合规立法问题的研究和相关司法实践提供“索引”。
在开幕式上,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指出,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推进、取得明显效果的情况下,合规改革中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特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立法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希望在涉案企业合规制度适用对象、适用流程、运用空间、刑行衔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等方面有所涉及和突破。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常凤琳介绍了河南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340多件涉案企业合规案件。河南省检察机关、省司法厅等9家单位联合制发了《河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河南省检察院出台《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工作规程(试行)》,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实现全覆盖提供制度保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慧军介绍了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基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相关工作,指出近年来基地积极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薛玉莲强调,随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全面展开,立法问题不仅体现刑事法治现代化,而且是对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春波在在论坛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2021年11月以来,郑州市检察院在试点基础上迅速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实现涉案企业合规配套机制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161人的专业人员名录库。强化办案质效,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1件,其中适用第三方机制33件,合规整改后依法对4家企业、32名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下一步,郑州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最高检、省院决策部署,更加注重办案实效、促进诉源治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郑州检察智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检察研究基地主任李奋飞以《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立法争议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问题与实体立法推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江波以《湖北省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相关情况》为题作了主旨报告。
论坛会后半程,部分来自全国各地检察系统的14名优秀业务骨干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法学院的教师就“涉案企业合规实践问题”、“涉案企业合规实体立法问题”及“涉案企业合规程序立法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发言,专家学者进行精彩点评。论坛讨论热烈,观点鲜明。有学者认为,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而言,宜在“特别程序”一编中专章设立“单位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将“企业附条件不起诉”作为独立于“认罪认罚从宽”的核心制度进行建构。
也有学者指出刑法的修改,可以从单位犯罪的归责原则、事后合规作为单位刑事责任的基础、增设单位缓刑制度等几个方面,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专家建议,通过“两法”的联动修改,让“合规整改”成为与“认罪认罚”一样贯穿刑事诉讼全流程的法定从宽事由。
最高检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侯东亮教授对此次论坛进行总结。
“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践的勇敢先行者,做理论和实践融合的强力推动者,做学术研讨交流的积极参与者。”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斐颖在主持论坛闭幕式时表示,党中央发出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号召,启示大家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理论实践必须强化融合,问题是努力的方向,也是前进的动力,要更加重视研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践问题,以更强的问题意识 、发现问题、解决难题。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双向发力的良好交流局面,推动交流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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