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缴费单可用短信通知用户
公开缴费单,暴露用户信息,是否侵犯公民隐私?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唐军表示,就目前的法律来看,由于郑州市的自来水、电力和燃气公司,是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获取用户信息,因此谈不上违法,也算不上侵犯公民隐私权。
但唐军称,这种方式虽不违法,但在服务方式上可以进一步改进。水、电、气这些公司可以将个人的缴费信息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业主手机上,或是小区每户设个带锁的箱子,放置相关单据,没必要非张贴出来。
网友声音
@我叫陈小新:每次看到水电费单,我都会把我们家的抠下来。
@周先生:水电部门可不必将业主姓名写全,如李四,可显示为“李×”,后附带房号即可。
@皓月莲花:是啊,只把门牌号发布就可以了,没必要非带上名字。
@新闻法眼:水电费单据如此处理,确实暴露个人隐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好在一些小区每户设个带锁的小箱子,放置水电费单、物业费单据等。
有无更好的水、电、燃气等费用通知方式?
建议1:不要打印用户的名字,只打印地址和户号
建议2:不必将业主姓名写全,如李四,可显示为“李×”
建议3:将缴费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业主手机上
建议4:小区每户设个带锁的箱子,放置水电等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