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说,孔某欠他一个多亿,有借条为证;孔某则说,对方完全在说谎,因为他是在受骗的情况下打的欠条,他不欠对方一分钱……真相到底如何?今天上午,河南省高级法院在平顶山汝州市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张借条引发亿元民事诉讼
2013年8月23日,郑州居民朱某持一份借款证明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借款证明上是这样写的:“平顶山市孔某因个人企业急需资金向朱某寻求资金帮助借款,从2004年5月7日至2008年9月16日多次向朱某借到人民币款项为7800万元整。因近两年孔某企业效益不佳,导致以上款项一分未还,经孔某本人同意从签字之日起到2014年底全部还清以上所有款项并加付每月1.2的利息。特此证明。2009年3月24日。”借款证明的下方附有孔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名。
据朱某诉称,出具借款证明后,孔某分文未付,截至2013年8月8日,利息已经高达4914万元。最近,孔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故此提起诉讼,要求孔某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
◆“他没有借给我一分钱!”
因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河南省高院的法官专程赶到孔某被关押的汝州市看守所,向其送达了应诉手续。然而,孔某的说法却令法官大吃一惊。“借条是我打的不错,但我从未向他(朱某)借过钱。他说自己是国家安全局的人,可以帮我弄来煤矿,我便相信了他。他说可以帮我要债,让我给他打份借条,好让我的债务人相信他。当时我问他条子打多少钱,他说打七八千万吧,我就打了一个7800万。打好了,他说不行,让我又加上了一个经多次借款,共计7800万,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他根本就没有借给我一分钱,没有任何凭据能证明他汇过钱给我。”
按照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即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到庭,由律师出庭代为发言就可以了。但因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承办此案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为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孔某被关押的看守所开庭,并且责令原告朱某必须本人亲自到庭。
◆借款是否真实成为庭审焦点
据本案的审判长王玉宏介绍,本案庭审的重点是,朱某是否向孔某支付了7800万元的借款?其资金来源是什么?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的?
今天上午,庭审一开始,原、被告就唇枪舌剑,现场充满了火药味。原告称借款均为现金支付,被告则予以否认;被告质疑原告的借款能力,原告律师则称朱某拥有劳斯莱斯等豪车、在北京还有多套住房,资产过亿。朱某同时否认自己说过“是国家安全局的人”的话。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的证人也都出庭进行了质证,由于本案涉及金额很大,朱某、孔某及两位富豪证人讲述的他们之间动辄数千万的经济往来,令旁听席上的观众们唏嘘不已。
庭审进行了到了中午12点多仍未结束,但由于双方对录音等关键证据仍存在争议,法院将在对相关证据重新鉴定后,再继续审理此案。
◆亟待规范的民间借贷
本案的庭审暂时结束了,但是法官们的工作还远没有结束。省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刘冠华告诉记者,选择这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用意远不止案件本身。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金融改革力度,银行存根持续紧缩,民间借贷活跃度大大增加。但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
“我们对这个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就是要提醒广大群众,在借贷时一定要完善相关手续,避免因为手续不健全导致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此外,下一步我们要积极调研,弄清民间借贷纠纷的类型,总结相应的审判经验,为全省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裁判标准;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刘冠华说。 (记者 赵三军 通讯员 刘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