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事先藏匿商场厕所内,凌晨来到黄金柜台欲盗窃时,遇红外线报警器报警,马某很快被保安擒获。近日,马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今年4月11日晚8时许,顺义区某商场准备下班闭店时,马某趁工作人员不备藏身在该商场厕所内。次日凌晨,马某来到商场一层的黄金柜台实施盗窃。他专心撬保险箱时,并不知身体触动红外线报警设备,中控室值班保安听到红外线报警器报警声,随即发现监控画面中有一黑影在黄金柜台前活动。
两名保安迅速赶到黄金柜台当场抓获马某。当时,保险箱内装有戒指、手镯之类的黄金饰品,总重两公斤左右,经鉴定共计价值6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勘查,保险箱的柜门锁已被撬坏,保险箱没有被撬,马某被抓获时还随身携带一把折叠刀。
公诉机关认为,马某秘密窃取公司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