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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计划2年消除公路“脏乱差堵”

2013-10-15 14:19: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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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摆摊点、洗车店将被查处清理

    本报讯 (记者叶卡斯、徐一斐)昨日,省政府发布广东综合整治公路路域环境的实施方案,从2013年10月至2015年底,广东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通过综合整治,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

    昨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全省普通干线公路为整治对象,路域范围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以下称路内)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下称路外)。

    广告牌不得影响行车视线

    根据《方案》要求,路内要做到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路外则要做到无违法违章建筑物与地面构筑物,穿越村镇路段应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据《方案》,综合整治工作首先是要对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交叉路口、绿化景观、过镇过村路、沿线货物集散地进行整治。《方案》规定,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包括在路内以跨路门架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对路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进行覆盖和清理,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拆除。

    同时,相关部门要查处和清理路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建筑规划管理和审批。此外,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广告牌等,以及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行为,都要得到查处和清理。

    规范统一指示牌标志牌

    《方案》指出,公路过镇、过村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要综合治理,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街道景观环境方面,将要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过镇、过村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村镇外自然排水体系。

    根据《方案》,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2013年10月为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为整治实施阶段,其中国道、出省省道和重要省道干线要求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并进行阶段总结。2015年10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验收结果计入“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公路养护管理综合整治考核体系。

[作者:种卿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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