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放宽航空港实验区工商登记条件 即日起注册即可享受政策优惠
即日起,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注册登记,想要省级冠名,将不再受到行业和注册资金限制,并可享受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优惠政策。昨日,我市发布《关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助力实验区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意见在下放登记权限、放宽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备案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力度之大在内陆地区尚属首家。意见通过下放登记权限,缩短办理时限,开辟“绿色通道”,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跟踪服务等措施大力支持实验区建设高端航空港经济产业体系;通过放宽企业冠省级名称条件,放宽经营范围审批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实收资本备案、企业年报备案、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放开住所产权证明限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同时,建立严格市场主体诚信管理体系等,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开放带动,促进航空港实验区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意见制定后,受到广泛肯定。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吴天君专门作出批示:“很好。请摘编发市直各单位学习借鉴。”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春艳要求省局专门成立支持郑州改革协调小组,强力推动政策落实。
意见仅适用于住所(经营场所)在实验区并在市工商局郑州机场分局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经营地址迁出实验区,则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市工商局挑选了5名业务骨干,配备了最好的设备,昨日已在港区管委会办事窗口全部到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即日起即可前往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