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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路边捡到女婴欲收养 民政部门:需要申请

2013-09-17 16:50:00 来源: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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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凌晨5时许,河南籍农民工王先生在海口上丹村公庙前的垃圾车旁,捡到一名刚出生的女婴。女婴被发现时,被一块布料包着放在地上,脐带还没有被完全剪断。王先生抱起女婴后马上报警,并与赶到的民警一起把女婴送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做剪脐带手术。平时在海口大街小巷捡废品的王先生一直未婚,没有子女,他说很想收养这名女婴。对于王先生的要求,海口市民政部门表示,个人捡到弃婴后,不能直接收养,必须先送到社会福利机构。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医院时,王先生收废品的三轮车停在医院门口,他打算去福利院咨询怎么办理收养手续。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就住在上丹村一带,早上5点多,路过上丹村公庙前,发现垃圾车旁边有一团布包着一个婴儿,抱起来的时候还哇哇哭起来,“发现这个娃娃时天刚刚亮,抱起来看见她肚子上脐带还有长长一段。”王先生随即拨打了110,并与赶来的民警一起将女婴送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早上7点多,女婴被送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

  女婴重5斤身体状况正常

  记者赶到时,女婴仍躺在医院9楼的产房内,由医务人员细心照看,躺在产房的女婴头发黝黑,小脸蛋红红的,不时伸展一下胖嘟嘟的小手。“小女孩长得很漂亮。”负责为女婴治疗的韩医生告诉记者,女婴被送到医院后,他们就初步检查了一下她的身体状况。女婴重5斤,能正常吸吮,从目前情况看,身体状况一切正常。医生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从业经验,这个女婴应该是刚刚出生的,而且是足月或接近足月生产。“可能是在外面的小诊所或自己接生的,如果是在正规医院生产的,不可能会留下一段脐带。”

  民政部门:个人不能直接收养

  发现女婴后,王先生多次向警方表达了收养女婴的愿望,不过民警表示,按照工作程序,他们须先将女婴送往福利院。眼看自己捡来的女婴被送到福利院,王先生有些失落,不过他表示,接下来他会去琼山区社会福利院咨询,如何办理收养手续。据了解,王先生今年40多岁,是河南沁阳人,一直未婚没有子女。

  “遗弃的婴儿,必须先送到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登报公示履行完手续后,才能接受领养申请。”海口琼山区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有提交收养申请的权利,但收养小孩需要满足多类审核条件,收养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家庭人员构成情况等方面,都要进行家庭调查。由社会福利院接受个人收养申请,海口市民政局负责审批。“身体健康的小孩,很多人排队申请收养,从目前情况看,当事人是外省户籍,通过审批的可能性比较小。”(记者 罗安明 文/图)

[作者:杜雯雯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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